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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丹丹 类别: 意外险 日期: 2022-07-31 17:38:58
如今大大小小的公司为了挽留人才,会给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加强员工的福利保障。若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意外伤害的可以通过该保险获得相应的理赔,赔付金额则需要根据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赔付,以下是新疆葛先生因工致右腿骨折获团体意外险赔付2.7万元的具体案例。
案例详情
2021年12月15日,新疆的权先生为公司员工投保了一份团体意外险。
2022年3月21日,被保人之一葛先生在工作期间右腿被钢筋压伤,导致骨折,于新疆某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最终住院15天,医疗费用报销25784,住院补贴赔付1500元,累计赔付27284元。
案例启发
团体保险是公司支付给个人投保的一种保险,所以和我们自己的保险不同,但在实践中,团体保险是以人身保险为理念的。最典型的就是老板支付员工的利益,而老板的利益却很少得到保障。事实上,在保险福利中,有很多具体的福利,比如员工死亡、伤残、门诊、住院、手术等。其中,员工死亡和伤残是老板的利益;而员工门诊、住院、手术是员工的利益。这一点大家,包括很多资深保险代理人,都没有注意到,因为当员工死亡或残疾时,公司所有者不能推卸赔偿费用。团体保险必须选择能够处理劳资纠纷的代理人,团体保险不仅仅是简单的员工福利,更是平衡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