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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提升,保险市场也变得十分火热。保险购买模式也不仅局限于个人,还有团体保险。企业工作都可以购买一份团体意外险,给员工一个保障。那么。单位团体意外险理赔范围有哪些?拒赔理由有哪些?
单位团体意外险理赔范围有哪些?
1、死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死亡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金额支付死亡保险金,终止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金额支付死亡保险金。但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被保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知道被保险人生命后30日内退还被保险人支付的死亡保险金。
被保险人死亡前,保险人已支付残疾保险责任约定的残疾保险金,死亡保险金应扣除已支付的保险金。
2、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保险合同附《人身保险残疾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照评估标准对应残疾等级的比例乘以保险金额。如果第180天的治疗还没有结束,将根据当天的身体状况进行残疾评估,并相应支付残疾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以上伤残的,保险人应当按照评估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估原则支付伤残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事故伤害前有残疾的,保险人应当按照评估标准中相应残疾等级的比例扣除评估标准中相应残疾等级的原残疾比例。
团体意外保险拒赔理由有哪些?
团体意外保险合同中会有专门的章节列明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保险公司通常在合同约定的拒赔理由有:
1、故意伤害或杀害被保险人造成伤残或死亡的;
2、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殴斗、酒后或者吸食毒品造成伤残或死亡;
4、酒后、吸毒、无证驾驶交通工具;
5、被保险人因自身流产、患艾滋病期间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6、从事潜水、赛车等高风险活动期间造成伤害;
7、因战争、军事冲突等造成的伤害。
总结:
以上就是“单位团体意外险理赔范围有哪些?拒赔理由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保险拒赔理由最主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责任免除条款,并非买了保险就一定能获得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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